中沪网IPO专栏

华电新能IPO | 与关联方存业务重叠,子公司与其还存经营混同的情形

中沪网了解到,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正在冲刺沪市主板IPO,公司现处于提交注册阶段。

据悉,华电新能系中国华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据招股书显示,华电新能本次拟募集资金约18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公司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华电新能存在以下问题,“高账龄”问题凸显,资产负债率高企,偿债能力较弱;与关联方存业务重叠,子公司与其还存经营混同的情形;报告期内行政处罚高达118项,经营管理能力令人担忧。

 

“高账龄”问题凸显,资产负债率高企,偿债能力较弱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华电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7.41亿元、246.73亿元、295.80亿元和172.53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54亿元、85.22亿元、96.20亿元和62.06亿元。

华电新能业绩规模较大,但是华电新能赊销问题却也比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0.93亿元、26.82亿元、35.52亿元和42.87亿元。其中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及以上的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6.62%、42.74%、54.48%和59.18%,占比较大,公司“高账龄”问题凸显。

除此之外,华电新能还存在高额负债。报告期各期,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1.37亿元、102.19亿元、145.03万元和157.79亿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74.32亿元、385.01亿元、354.01亿元和366.04亿元。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华电新能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1.33%、71.15%、73.17%和71.92%,资产负债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8、0.54、0.57和0.66,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68、0.54、0.57和0.66。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一般而言,流动比率维持在2、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而报告期内,华电新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直低于1,这也就说明,公司偿债能力较弱,但是资产负债率却比较高。

 

与关联方存业务重叠,子公司与其还存经营混同的情形

 

据招股书显示,华电新能的控股股东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中国华电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电福瑞间接控制公司52.40%的股份,通过其控股的华电国际间接控制公司31.0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3.43%的股份。

据招股书显示,南丹华电福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丹新能源”)系华电新能控股股东华电福瑞2022年新设立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华电新能与南丹新能源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形。华电新能的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而南丹新能源的主营业务同样为风力发电。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8月末,南丹新能源在建装机容量5.50万千瓦。因此华电新能与南丹新能源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资产。

华电新能招股书称:南丹新能源历史上不存在作为华电新能股东或子公司的情形,历史沿革上与华电新能相互独立。在资产方面,南丹新能源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新能源项目相关资产,与华电新能不存在共有资产的情形。在人员方面,华电新能与南丹新能源不存在人员混同情形。

据天眼查显示,南丹新能源成立以来,南丹新能源联系电话为0**1-80***09,联系邮箱为hd**fd***hb@1*6.com,另外,据南丹新能源2023年工商年报显示,南丹新能源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号广西华润大厦A座。

据招股书显示,华电福新南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新南丹”)系华电新能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7日。而据天眼查显示,福新南丹成立以来,福新南丹联系电话为0**1-80***09,联系邮箱为hd**fd***hb@1*6.com,另外,据福新南丹2021-2023年工商年报显示,福新南丹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号广西华润大厦A座。

也就是说,南丹新能源和福新南丹自成立开始,双方就一直共用同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而且在双方历史上还存在联系地址重叠的情形。除此之外,据天眼查显示,截至目前福新南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魏刚。同时南丹新能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也为魏刚。这也就说明,南丹新能源和福新南丹存在经营混同情形。

 

报告期内行政处罚高达118项,经营管理能力令人担忧

 

除上述问题外,华电新能的经营管理能力也是令人担忧。报告期内,华电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受到118项处罚,其中,与土地使用相关处罚61项,与施工许可相关处罚21项,与环保相关处罚10项,与消防相关处罚5项,与安全生产相关处罚6项,与税务相关处罚4项,其他处罚11项。而前述118项处罚中,20项处罚为1万元以下的处罚,98项处罚为处罚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罚,而其中超1万元的处罚中有7项处罚金额超100万元,具体如下:

寻自然执罚[2023]19号,华电新能子公司寻甸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20.6亩(13,577平方米)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及附属设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6亩(13,577平方米),没收该等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发变电设备,并处以每平米100元的罚款,共计1,357,700元

七星自然资行处字[2023]29号,华电新能子公司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修建光伏电站升压站项目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没收在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升压站机房)面积451平方米;对非法占用土地面积4,133平方米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5元罚款,共计1,260,565元。

怀自然资执罚[2024]122号,华电新能子公司华电(怀集)发电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光伏项目,怀集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4,911.83平方米土地给原权属单位,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1,478,460.83元

徐前府(综执)罚决[2023]24号,华电新能子公司广东华电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建设风电项目,徐闻县前山镇人民政府没收其在违法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罚款2,683,167.00元。

四自然资执法(处罚)字[2024]64号,华电新能子公司华电(四会)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四会市自然资源局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9,681.6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土地权属单位;没收在非法占用的9,681.6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2,904,504元。

扬环罚[2021]03-48号,华电新能子公司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从轻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项目建设,罚款9,941,725.30元。

粤海综(直三)罚决[2022]7号,华电新能子公司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改建未取得合规手续,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对其警告及责令恢复海域原状等,并处罚款45,774,85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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