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大电力IPO | 业绩高度依赖国家电网,多名董事及高管或违反任职规定
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的首发事项。
据悉,山大电力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系统相关智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在智能电网领域积累的电网监测技术和电气系统设计及集成化能力,形成了电网智能监测和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故障录波监测装置、输电线路故障监测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据招股书显示,山大电力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截图来源于山大电力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山大电力存在以下问题,业绩高度依赖国家电网,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行,偿债能力也略显不足;多名董事及高管同时在高校任职,或违反任职规定;董、监事兼职选择性披露,信披质量或“打折”。
业绩高度依赖国家电网,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行,偿债能力也略显不足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山大电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7,828.13万元、54,908.45万元、65,810.4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698.68万元、10,280.38万元、12,663.53万元。
报告期内,山大电力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公司在业绩上却高度依赖国家电网。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合并层面的销售额分别为35,077.61万元、38,331.63万元和45,808.5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分别为73.34%、69.81%和69.61%,毛利占比分别为68.16%、66.18%和63.83%,占比均超过60%,公司对国家电网存在重大依赖。
除此之外,山大电力在资产负债率上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98%、48.15%和45.37%。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28.66%、24.61%和15.08%。山大电力的资产负债率几乎是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两倍多。
另外,报告期各期,山大电力流动比率分别为1.68倍、1.61倍和1.8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13倍、1.13倍和1.33倍;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41倍、3.71倍和4.24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84倍、3.19倍和3.59倍。山大电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是远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一般而言,流动比率维持在2、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报告期内,山大电力流动比率一直低于2,可见公司偿债能力也是略显不足。
多名董事及高管同时在高校任职,或违反任职规定
据招股书显示,山大资本直接持有公司4,904.4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0.148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山大资本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远高于其他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其持有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控股股东。
目前,山东大学直接持有山大资本100%股权,通过山大资本间接持有公司4,904.4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0.148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申报材料还显示,山大电力自2001年设立以来,实际控制人始终为山东大学,系山东大学的校属企业,受山东大学具体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山大电力在人员上或涉嫌违规的情形,公司有相当多的高管人员在山东大学和山大电力两处同时任职。
张波先生,1984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包括其前身)董事、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刘英亮先生,1994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包括其前身)销售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丁磊先生,1988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副教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包括其前身)副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帅先生,1993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大学财务部副科长、科长;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裴林先生,1985年7月至2018年10月,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包括其前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李欣唐先生,1988年7月至2023年9月,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包括其前身)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全总监。
王剑先生,1995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助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包括其前身)市场部经理、综合能源发展中心主任、销售副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总监;
梁军先生,1982年7月至2021年8月,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10月至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曾任公司(包括其前身)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
从上述简历来看,山大电力成立至今,公司董事、高管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曾常年同时任职于山大电力和山东大学。根据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上述人员在公司担任职位均为公司董事、高管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很显然并不属于兼职,该行为或已经违反了国家高校老师任职规定。
董、监事兼职选择性披露,信披质量或“打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山大电力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山大电力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山大电力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山大电力的关联关系。
王帅先生现担任山大电力董事,据招股书显示,王帅先生除在山大电力控股股东山大资本担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外,对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兼职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据天眼查显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成立于1998年4月29日,据东风科技工商变更记录显示,2021年12月28日,东风科技聘任王帅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至今未发生变更。同时天眼查还显示,东风科技独立董事王帅与山大电力董事王帅为同一人,但是山大电力招股书对东风科技却只字未提。
杜涛现担任山大电力监事,据招股书显示,杜涛先生对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兼职。
据天眼查显示,子长市鸿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星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11月2日,鸿星新能源成立至今,杜涛一直持有其10%的股份,并担任监事一职。同样天眼查也显示,鸿星新能源股东兼监事杜涛与山大电力监事为同一人,但是招股书对鸿星新能源也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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