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酉立智能IPO | 业绩增速大幅下滑,独董对外兼职隐而未宣,或遗漏关联方

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6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的首发事项。

据悉,酉立智能自设立以来深耕光伏支架领域,聚焦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光伏支架主体支撑扭矩管(TTU)、光伏支架轴承组件(BHA)、光伏组件安装结构件(URA)、檩条(RAIL)等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产品。公司主营产品经组装后,可形成光伏电站之“骨骼”——光伏支架,包括跟踪支架及固定支架,其中跟踪支架与配套的电控设计、驱动设计共同构成光伏跟踪支架系统。

据招股书显示,酉立智能本次拟募集资金26,990.1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酉立智能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酉立智能还存在以下问题,行业产能过剩,业绩增速大幅下滑,单一客户依赖严重;独董对外兼职隐而未宣,还涉嫌遗漏关联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名不副实,或为“伪高新”。

 

行业产能过剩,业绩增速大幅下滑,单一客户依赖严重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酉立智能实现营业收入43,272.79万元、65,758.57万元、72,884.26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194.91万元、7,817.27万元、8,986.04万元。2023年和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51.96%和10.84%,净利润增速分别为86.35%和14.95%。

总的来看,虽然报告期内,酉立智能业绩呈现增长的趋势,但是增速却出现了明显的下滑。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作为一家光伏行业提供商,而光伏现已经是严重的产能过剩了。这个行业在2023年上半年的时候都还是每家赚得盆满钵满,到了2023年下半年以及2024年过后,都开始变亏损了。像这种产能过剩的行业,即便业绩还能维持或者下滑幅度不大,但是因为行业不景气,监管放行的可能性也不大。他会担心后续还会持续下滑,除非这个行业出现了一些因素能够让不景气的状态能稳得住,才有机会去上市,包括光伏、锂电都是这样一个情况。公司业绩增速的大幅下滑也与光伏行业产能过剩有着较大的联系。

酉立智能之所以业绩还能保持增长,这或许与其自身业绩主要依靠境外有关。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36,758.21万元、46,717.94万元和56,360.40万元,外销收入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8.19%、73.06%和78.72%,占比较大。

另外,报告期各期,酉立智能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90%、94.91%和96.44%;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NEXTracker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0.69%、61.67%和70.00%;公司对第一大客户NEXTracker毛利占比分别为97.29%、79.70%和82.58%。不难看出,公司不仅客户集中度较高,而且存在单一客户依赖严重的问题。

 

独董对外兼职隐而未宣,还涉嫌遗漏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规定,酉立智能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职业经历(应包含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主要负责内容及重大工作成果),现任职务及任期,兼职情况及兼职单位与酉立智能的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关系,薪酬情况,同时酉立智能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酉立智能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情况。

庞云华现担任酉立智能独立董事,据招股书显示,庞云华除在酉立智能处任职外,现还同时担任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上海力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鼎”)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过招股书对庞云华的对外兼职情况或并未详尽披露。

据天眼查显示,上海罡初力鼎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罡初力鼎”)成立于2023年6月16日,自罡初力鼎成立开始,庞云华就一直担任罡初力鼎财务负责人。上海石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磊财务”)成立于2015年3月27日,自石磊财务成立开始,庞云华也一直担任石磊财务财务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还显示,罡初力鼎和石磊财务的财务负责人庞云华与酉立智能独立董事庞云华为同一人,同时天眼查对罡初力鼎和石磊财务财务负责人庞云华的简历中显示,庞云华现担任上海力鼎主任会计师,这与招股书披露的庞云华兼职情况也相吻合。但是酉立智能招股书对独立董事庞云华担任罡初力鼎和石磊财务的财务负责人却只字未提。

另外,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罡初力鼎和石磊财务还应该认定为酉立智能关联方,因此酉立智能此举还涉嫌遗漏关联方。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名不副实,或为“伪高新”

 

据招股书显示,酉立智能2019年12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GR20193200938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同时酉立智能2022年12月12日再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GR20223201031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以及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不过酉立智能是否真正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还有待商榷?

2016年初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显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八大基本条件,其中明文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还明确规定研发人员需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分别为506.56万元、583.37万元和1,213.43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1.17%、0.89%和1.66%。另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技术人员1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4.73%。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酉立智能不仅研发投入占比远低于3%,而且研发人员占比上也是远远低于10%。因此无论是在研发投入上还是研发人员上,酉立智能均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可以说,酉立智能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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